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6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对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前以我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豫民〔2011〕1号)等11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05〕5号)等2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身份核查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1〕14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由起草处(室、局)重新起草,按程序由省厅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进行修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深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10件)
2.河南省民政厅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7件)
3.河南省民政厅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
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节选)
社会组织管理:
1.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豫民〔2011〕1号)
2.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豫民公告〔2016〕5号)
3.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
4.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豫民管字〔2004〕5号)
5.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07〕42号)
6.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08〕163号)
7.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的通知(豫民文〔2012〕195号)
8.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
9.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文〔2014〕229号)
10.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民文〔2014〕305号)
11.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15〕118号)
12.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商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5〕155号)
13.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民办非企业登记前置许可条件的通知(豫民文〔2016〕129号)
1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的通知(豫民文〔2016〕186号)
15.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创品牌项目树公益形象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16〕229号)
16.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民文〔2016〕304号)
17.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推动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豫民文〔2016〕306号)
18.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豫民文〔2016〕365号)
19.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的通知(豫民文〔2016〕410号)
20.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豫民文〔2016〕436号)
21.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豫民文〔2016〕435号)
22.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金会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豫民文〔2016〕437号)
23.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2017〕2号)
附件2
河南省民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节选)
社会组织管理:
1.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05〕5号)
2.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管民间组织登记审批程序》的通知(豫民办〔2003〕30号)
3.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积极培育民间组织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豫民管〔2003〕17号)
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民管〔2004〕3号)
5.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民社字〔2000〕16号)
6.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重点培育一百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06〕156号)
7.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民〔2014〕3号)
8.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对人员密集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复核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5〕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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